岗位职责:
1、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领取;
2、负责支票、汇票、发票、收据的管理;
3、制作银行账和现金账并认真核对,做到账物相符;
4、负责各部门费用的报销;
5、定期核对固定资产;
6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,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,不坐支,不挪用,不得用白条抵顶库存现金,保持现金实存与现金账一致。
任职资格:
1、大专及以上学历,财务相关专业毕业,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;
2、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;
3、对数字敏感,有责任心,细心、有职业素养;
4、本市户口,本地有房产(或父母有房产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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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安市 - 清河区
平均收入:4804 元